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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夫妻各自擁有房子,一方繳不出來會連累另一方嗎?
發問:
夫妻二人名下各自有一間房子,均有房貸在繳,雙方都不做對方保人。 倘若有一方繳不出房貸或財務有問題時,銀行是否會查封或扣押另一方的房子呢?
最佳解答:
夫妻二人名下各自有一間房子,均有房貸在繳,雙方都不做對方保人。 倘若有一方繳不出房貸或財務有問題時,銀行是否會查封或扣押另一方的房子呢? 不會的,依民法第 1005 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在夫妻法定財產制中明文規定,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民法第 1017 條),由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民法第 1018 條)。而且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民法第 1023 條),而夫妻各自名下之房貸即屬其各自之債務 。所以若您們夫妻中有一方繳不出房貸或財務有問題時,銀行是不會查封或扣押另一方的房子的。 以上說明請參酌^^
其他解答:
不會,現在法定夫妻財產是屬"夫妻財產分別制" 只要自己沒有為對方的貸款及債務作保,債權人只可以跟債務人一個人追討債務,不會影響對方。 唯有夫妻雙方均是對方的遺產"第一順位"繼承人,負債跟財產均屬遺產。|||||簡單的說 : 會 除非你們有去事務所請他們辦理夫妻財產與負債各自獨立負責 但這牽扯到粉多東西~比方夫妻不能合併申報所得稅~不得共同持有公司~房子~土地~股票~基金............... 但這只是在法律上有效~如果銀行委託所謂的"應收帳款公司"向你催討的話~他才不管你那麼多~就算你們離婚他也會當你們是假離婚來躲避債務~不榨出錢絕不罷手 再則~既然是夫妻~就是要走一輩子的路~那為何無法互信?既然無法互信~那為何要結婚?同居就好了阿!! 如果是為了小孩~可以冠男方的姓~監護人是女方~那就沒這些頭痛的問題了阿 以上是我的淺見~提供你做個參考~但是還是希望你們既然有緣做了夫妻~就應該彼此互愛~也互信DF665233EBFAA7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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