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A公司發生職災,在B公司醫生要求開刀,請問有什補助款可申請?
發問:
98年3月份我在A公司因出外洽公發生車禍,導致左膝蓋前十字韌帶斷裂和半月板破裂,當時已有申請職業災害。但尚未開刀。 99年3月份在B公司工作,因為常期走路和搬運重的物品,導膝蓋無法負荷而嚴重痠痛和搖晃,經醫院檢查需住院開刀處理。公司方面已提出辭呈。 (車禍已滿一年,但職災申請尚未滿一年) 請問 1、我可以用什麼名義及方法向勞保局申請補助款嗎? 2、如果可以,需準備什麼資料以及注意事項? 謝謝。 更新: 謝謝您的回答! 再請問二個問題 1、如果我用「勞保傷病給付」中的「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這樣可以申請嗎? 2、那勞保已退可以申請嗎? 謝謝。
最佳解答:
1. 你現在等於雙方面都沒有投保單位 , 所以你無法申請職業災害補助款 (補助款一半是公司、一半是勞保局)。 2. 除非你A公司願意承認你在此公司曾受傷,願意繼續幫你加保, 願意賠償你,通常這種機率幾乎是不可能的。 而B公司你也已經遞出辭呈,你等於兩頭空。 你只能用健保自費看診。 不然你可以去社會局詢問是否還有可以挽救的機會, 拿出足夠的證據及去年的醫療證明 ( 在A公司受傷 ), (申請去年就醫證明,另煩請當時的骨科醫師開證明,你曾因工傷在此就醫過。) 看社會局是否能幫你在要求賠償。 因為你現在沒有投保單位 ,所以根本無法申請職業災害補助。 2010-03-29 22:46:11 補充: 沒有頭保單位就不可以使用「勞保傷病給付」中的「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 你沒有投保單位(公司)幫你加保勞健保,就完全不能申請任何補助。 勞保傷害補助 , 你必須有投保單位, 勞保局才會有你的資料 好比說你沒有投保保險,保險公司怎麼會有你的資料, 理所當然他根本不會理賠給你。 你以前曾看用職災就醫過,那時你有加保保險,勞保局必定會賠你 你曾受到補助不代表你沒保保險保險公司還要再賠償你。 所以你去找社會局看看是否能申請A公司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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