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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頻頻出錯,能用勞基法第十八條開除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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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殯葬服務業辦公室內有請二名會計二位都不是會計專科畢業對帳務只能很簡單的記帳,處理行政事務其中一名會計,來公司已快滿一年到現在還是常常出錯該她完成的工作沒完,也沒交接給另一名會計造成公司內部作業錯誤,被客戶打來罵接電話態度不好,常被客戶投訴工作不專心,常常做私人事情,上網聊天、玩手機...另一名會計放假時,這位會計早上臨時不來,才請媽媽打電話請病假老闆說當天是發薪日,至少先來處理一下會計還是不來,二位會計都沒來,老闆就自己跑銀行這位會計有手腳不乾淨的記錄沒有經由老闆同意,自己寫借條,拿公司五千塊事後被發現,才說急著用錢,才忘了跟老闆講常常發現記帳錯誤... 顯示更多 公司是殯葬服務業 辦公室內有請二名會計 二位都不是會計專科畢業 對帳務只能很簡單的記帳,處理行政事務 其中一名會計,來公司已快滿一年 到現在還是常常出錯 該她完成的工作沒完,也沒交接給另一名會計 造成公司內部作業錯誤,被客戶打來罵 接電話態度不好,常被客戶投訴 工作不專心,常常做私人事情,上網聊天、玩手機… 另一名會計放假時,這位會計早上臨時不來,才請媽媽打電話請病假 老闆說當天是發薪日,至少先來處理一下 會計還是不來,二位會計都沒來,老闆就自己跑銀行 這位會計有手腳不乾淨的記錄 沒有經由老闆同意,自己寫借條,拿公司五千塊 事後被發現,才說急著用錢,才忘了跟老闆講 常常發現記帳錯誤 寫員工領3600,實際上員工只領3100 懷疑會計很可能私藏這500 不是會計專科,每月還能領三萬塊,月休六天,這種福利外面找不到了吧! 這名會計不懂珍惜,能混就混,錢太好賺了吧! 已經來公司快一年,這種事情不斷上演,老闆罵一罵,就哭一哭 隔天繼續出錯,沒有改變 會計人員作帳不老實,實在是很難容忍 公司遲遲不開除這位會計的原因,是殯葬業很難請到會計,不是會計本科也沒辦法 有人來應徵就先採用再說,這名會計也知道這點,以為公司不敢開除她 現在公司股東開會要大整頓 想開除不適用的員工,包括這位會計 這名會計所犯的錯誤,一條一條公司都清楚 要說有造成公司損失嗎~嚴格來也可以說有 因為她的錯誤,讓公司不知道客戶有下訂單,送貨當天客戶等不到東西,打來罵,影響客戶對公司的信任 類似狀況發生很多次 不知道適不適用勞基法第十八條(不得請求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之情形) 將這名會計解僱,並不給她遣散費呢? 更新: 謝謝午後雷雨的回答 請問扣押薪水是指什麼 這名會計有跟公司借錢 公司用扣她的薪水來償還她欠公司的錢?這樣是扣押薪水嗎? 謝謝! 更新 2: 請問如果我用第十二條開除員工 要跟員工講我是用哪一條開除他嗎? 如果員工要求遣散費,公司拒絕,之後員工才去勞保局申訴,公司就要付遣散費嗎? 還是公司有證據證明這位會計的過失,就可以不用付遣散費~ 勞基法問題,是跟勞保局申訴嗎? 這位會計沒有在公司保勞保的話,可以用勞基法開除她或她能要求遣散費嗎? 謝謝!!

最佳解答:

1.你必須用勞基法12條來開除員工,問題是12條有一個除斥期間,也就是說,員工犯錯了,而且是重大過錯,在你知曉日開始起算,30日內你必須開除,一旦超過30天,要護員工走路也只有用勞基11條第五款→不適任來處理。 2.若不想用勞基11第五款,也不想給這名不適任的員工資遣費的話,你必須從現在開始蒐集新事證,並且在新事件發生(如果她又算錯帳或是又盜用公款)日開始30天內開除會計。 3.其實你譬公司的會計已經犯了盜用公款這一條罪了,如果公司的損失很嚴重時,是可以循法律途徑解決的。 4.就算會計有錯,也要記得千萬千萬不得扣押薪水,否則公司會留下把抓在會計手中哦。 2008-08-04 08:30:35 補充: 可以用12-4開除 2008-08-04 08:34:05 補充: 雖然會計有跟公司借錢,但公司不能用扣押她的薪水來償還公司的錢→這違反法律。你要追欠款要用法律途徑追回欠款。 你是用12-4開除員工,不用付資遣費,就算他找勞工局申訴也沒用,只是你要有充分證據,如借款條或其它算錯帳目造成公司損失的證據,你都要有。 2008-08-04 08:37:14 補充: 有關資遣費的問題申訴機關是找勞工局不是勞保局,你準備好證據就不用怕會計申訴,但是你一定要記住,你不能扣押薪水,這是違反勞基法的,你一旦扣押薪水,有理也會變成無理,請留意,要用法律途徑討回欠款,或是發現金開收據,如薪水應給多少,扣掉之前的欠款後,剩除多少,名目詳細寫出來,當面給薪就不算扣押。

其他解答: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我來去你們那邊做好了 至少最基本的工作倫理我都有|||||她犯過的錯必需要有紀錄,你們應該訂個工作規則,然後把她犯的錯做懲處,懲處個幾次當然就有開除她的理由,如果都沒有紀錄,要開除她是有困難的,除非她犯了勞基法十二條的幾款情形之一~ 請注意那幾款除了「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這一項以外,其他的都要在該名員工犯了規定的30天內做處置,沒有處置就不能再用那個事件開除員工~~A09B43D7283853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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