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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聯式送貨單

發問:

如題!! 當初貨物寄放店家時,所開的三聯式送貨單,第三聯交由店家保管 自己保留一二聯 那如果現在我要去盤點貨物有無賣出,假設有賣出的話,那我該怎樣做呢? 是不是在原本的一二聯寫上剩餘的數量還有以收多少款,然後把第二聯在給客戶呢??那原本的第三聯要拿回來嗎?? 那如果要再繼續補貨,是直接在開一張三聯送貨單,寫上目前店家擁有的貨物品名跟數量還有總收金額,請他簽收就好了呢?

最佳解答:

拿著店家簽名的單(就是一.二聯) 上面都有寫著店家進多少貨 到店家時候看他們剩多少貨 如果一.二聯單寫著店家買10個貨 你到店家時剩5個 你就要收5個貨物的錢,其他五個繼續寄賣 (此時你要問他有沒有留著三聯單,你要重開一張店家寄貨5個三聯單請他簽名) 那如果說店家只剩5個又要另外叫5個 一樣 先結清你剛去清點的錢 然後再問他上次的三聯單有在嗎?(這是你要銷毀的,店家沒留也沒關係) 你要重開三聯單店家寄貨10個 等你下次要收錢時就跟剛開始我講的一樣

其他解答:A09B43D7E7932E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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