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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司設立及稅務問題

發問:

大家好,目前打算與朋友合作創業,有一些公司設立和稅務的問題跟大家請教一下。 一、 距離公司正式營運大概還有四個月的時間,但是眼下已經會先有夥伴進到公司擔任全職工作,所以我想先替這些員工投保勞健保。 我簡單查過資料,發現公司前期可以先申設籌備處,但是我不清楚,從設立籌備處到公司正式營運的這四個月的時間,會不會產生什麼稅金? 二、 目前公司還沒有去申設籌備處,但是已經開始為辨公室購買一些設備,如果購買設備的發票有請廠商加蓋發票章,那麼日後能夠拿來報稅嗎? 謝謝

最佳解答:

壹、公司尚未完成設立登記的動作,無法成立投保單位,替員工投保勞健保。 所謂「籌備處」是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主管機關核准之前,以【有限公司籌備處】的名義,所開立的銀行戶頭,股東匯入資本額後,15天內必須備妥所有文件,送交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發給核准函與設立登記表,後續再完成國稅局的營業登記,以及成立投保單位,替員工投保勞健保;國貿局的進出口登記….等等。 *****【歡迎您來部落格留言互相討論】***** 2009-07-22 10:39:08 補充: 用加蓋發票章的方式來報帳的發票,只有二聯式的收銀機發票可行,而且需在日後公司已取得統編之後將統編填上才能入帳,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先請商家開立估價單或是送貨單之類的內部憑證,並約定好等公司統編下來後補開發票給您,公司仍以發票日期入帳即可。 *****【歡迎您來部落格留言互相討論】*****

其他解答:

您好: 一、公司未設立完成,是不得加入勞健保的 公司要繳的稅有: 1.營業稅:銷貨發票的稅金-支出發票的稅金=要繳的發票稅金 既然還沒有開始營運,當然就沒有發票可開,就不會有稅金的產生 2.營所稅:年度要報的稅 二、公司取得的發票必須是三聯式發票 一般三聯式發票一定要有公司的統一編號才會開立的 如果是一般的收銀機發票,是可以請廠商蓋上發票章 未來再來報帳是可行的 希望對您有幫助|||||1.公司還未設立登記完成時,無法加入勞健保. 2.公司設立登記前,只要有到經濟部商業司完成公司名稱預查,皆為籌備公司,(公司名稱保留六個月,從公司名稱預查核準日起算).六個月內皆為XXX公司籌備處,當股東資金籌備完成後,須至銀行開立XXX公司籌備處,並將股本存入,從資金存入日開始起算15天內請會計師做資本額簽證並完成送件登記(設立地址區分主管機關,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其餘皆為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登記).在完成登記前無統編也無稅金之問題. 3.如在籌備期間有購買辦公設備時,先請商家開立收據,並告知商家,待公司完成設立後,將收據退還,請商家重新開立發票的事宜, 因設立完成後,才會有統編.日後取得發票後,才能抵稅.CAAD3F79AE16AF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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