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標題:

家中如有身心障礙者是否可申請低收(如有重大傷病卡呢?)

發問:

如題 戶口內成員~ 太太-34歲有身心障礙中度~領補助4700 先生-42歲~送貨司機無勞健保~ 女兒-國小二年級~ 但是住在婆婆的房子(戶口是分開的) 戶籍都為台北市 婆婆很早就跟公公離異~公公再娶目前中風~ 去年11月申請低收沒過 今年如有太太有重大傷病卡是否有機會? 又去年是以先生去申請~如請太太去申請~有差異嗎? 謝謝

最佳解答:

去年11月申請低收入戶,如果是第一次申請 通常除了審核去年11、12月的補助資格外,同時會審合今年的補助資格, 既然審核結果不符低收入戶資格~~~今年再申請,結果還是一樣 如果去年11月申請,是第二次以上的申請,那是【重審】今年資格 ~~既然審核結果不符低收入戶資格~~~今年再申請,結果還是一樣 至於家裡人口增加,或有人身心障礙程度變動、或身心障礙人口增加 ~~是可以提出證明~~重新申請補助資格審核。 ~但身心障礙者~~有重大傷病證明,~~對於審核結果,沒有幫助。 ~如果能拿到醫師的【無工作能力】證明~~~才有助於重新審核結果 因為~~身心障礙者如果未經證明【無工作能力】, 即使沒工作,仍以【基本工資19047*55%】核定工作收入 若有無工作能力證明~~可以不核定工作收入(有工作所得~仍應列入計算) ~~~不核定工作收入~~可能使【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降低 有助於低收入戶資格通過。 因以老公申請全家低收入戶資格不符時, 公所會以其他有利、最佳的福利主動審核 以目前情況~~ 太太有4700元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非老公), 所以~~~公所以最佳福利原則, 已主動以太太為申請申請人, 審核結果,你太太仍不符低收資格,只能領4700元而已。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低收入資格~~~~輕度4700元,中度'重度8200元 中低收入資格~~輕度3500元,中度、重度4700元 http://www.bosa.tcg.gov.tw/i/i0300.asp?fix_code=0601006&group_type=1&l1_code=05&l2_code=01 目前只好多看看~~還有甚麼身心障礙福利可申請 例如免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子女學雜費、午餐費減免 停車費減免、停車位租金補助、租屋購屋補助、 輔具補助、居家看護、愛心計程車、康復巴士、、、 http://www.bosa.tcg.gov.tw/i/i0100.asp?l1_code=05

其他解答:

如果是因為家人領有重大傷病卡或者是身心障礙手冊,就想申請低收入戶,那可真是異想天開。|||||沒過你可以在申覆阿....不管你有沒有戶口在一起 結婚就是要算三代..所以不服可在申覆 就對了|||||去問社會局比較快唷~ㄊ們那邊會有意見跟你們說喔~CAAD3F79AE16AF09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eyesb28mi45 的頭像
    reyesb28mi45

    貨運百科

    reyesb28mi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